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杜春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8年2月3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7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9日止 | 对罪犯杜春予以假释 | 2026年10月9日 | ||||
杜乐玉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1年6月3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万5千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止 | 对罪犯杜乐玉予以假释 | 2025年11月15日 | ||||
付宝臣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6年2月23日 | 汉族 | 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6月5日起至2025年10月3日止 | 对罪犯付宝臣予以假释 | 2025年10月3日 | |||||
李长江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5年10月30日 | 汉族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9年11月15日起至2026年11月14日止 | 对罪犯李长江予以假释 | 2026年11月14日 | ||||
连战伟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5年10月26日 | 汉族 | 犯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70000元(判决前缴纳人民币5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2月8日起至2025年6月7日止 | 对罪犯连战伟提请假释 | 2025年6月7日 | ||||
刘帮学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8年10月4日 | 汉族 | 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7年1月14日止 | 对罪犯刘帮学予以假释 | 2027年1月14日 | |||||
刘健平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1年5月1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2027年6月28日止 | 对罪犯刘健平予以假释 | 2027年6月28日 | ||||
潘龙飞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9年9月22日 | 汉族 |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5年4月8日止 | 对罪犯潘龙飞予以假释 | 2025年4月8日 | ||||
王和强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4年9月29日 | 汉族 | 犯容留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18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3月11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 | 对罪犯王和强予以假释 | 2025年3月10日 | ||||
王志鹏 | 省北墅监狱 | 男 | 2000年10月18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5年10月18日止 | 对罪犯王志鹏予以假释 | 2025年10月18日 | |||||
徐琳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1年08月04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6年12月07日起至2027年12月06日止 | 对罪犯徐琳提请假释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7年12月06日 | ||||
张建刚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5年7月29日 | 汉族 | 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张建刚违法所得人民币6200元 | 被告人张建刚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2027年11月23日止 | 对罪犯张建刚予以假释 | 2027年11月23日 | ||||
张文超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6年12月8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8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2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 | 对罪犯张文超予以假释 | 2025年9月1日 | ||||
祝培焦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3年03月26日 | 汉族 | 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01月30日起至2026年01月29日止 | 对罪犯祝培焦提请假释 | 2026年01月29日 | ||||
白玉强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4年3月2日 | 汉族 | 犯新罪 | 被告人白玉强有期徒刑一年 | 刑期自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26年7月8日止 | 对罪犯白玉强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26年7月8日 | (2015)平刑初字第55号 | |||
曹俊忠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1年1月2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16年6月13日起至2026年4月12日止 | 对罪犯曹俊忠提请减去刑期一个月 | 减去刑期一个月 | 2026年4月12日 | ||||
初超群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3年6月28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五千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17年4月13日起至2030年4月12日止 | 对罪犯初超群予以减刑九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 2030年4月12日 | |||
初武军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4年4月1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21年2月11日起至2032年2月10日止 | 对罪犯初武军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2年2月10日 | |||
崔建文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59年10月24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8年10月6日起至2025年10月5日止 | 对罪犯崔建文予以减刑九个月 | 2025年10月5日 | |||||
崔敏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9年10月14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4月17日起,于2012年5月15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5年2月12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5年2月12日起至2034年2月11日止 | 对罪犯崔敏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34年2月11日 | (2012)青刑一初字第10号 | ||||
崔书博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1年4月9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止 | 对罪犯崔书博予以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5年9月29日 | ||||
杜继超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2年6月9日 | 汉族 | 制造毒品罪 | 罚金7万元 | 有期徒刑九年 | 刑期自2016年12月15日起至2028年12月14日止 | 对罪犯杜继超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8年12月14日 | |||
段秋爽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3年3月29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被告人段秋爽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7年3月13日起至2032年3月12日止 | 对罪犯段秋爽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2年3月12日 | ||||
韩立祝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4年10月25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8年9月23日起,于2018年10月17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22年1月26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2年1月26日起至2044年1月25日止 | 对罪犯韩立祝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44年1月25日 | |||||
韩雪帅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5年1月17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4年12月16日起至2029年12月15日止 | 对罪犯韩雪帅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29年12月15日 | (2015)青刑一初字第95号 | |||
侯日晨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6年10月17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九年七个月 | 刑期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2027年3月24日止 | 对罪犯侯日晨提请减去刑期二个月 | 减去刑期二个月 | 2027年3月24日 | ||||
黄威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5年7月7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35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20年8月12日起至2032年8月11日止 | 对罪犯黄威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2年8月11日 | |||
霍涛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2年6月27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9月3日起至2027年1月25日止 | 对罪犯霍涛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27年1月25日 | |||
江成龙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1月18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35年3月16日止 | 对罪犯江成龙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35年3月16日 | |||||
姜建伟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1年11月8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2017年9月16日起至2031年9月15日止 | 对罪犯姜建伟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2031年9月15日 | ||||
姜进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3年6月24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5年9月7日止 | 对罪犯姜进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5年9月7日 | |||
姜晶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55年5月20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1年4月26日起至2029年10月25日止 | 对罪犯姜晶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9年10月25日 | (2005)威刑一初字第75号 | ||||
姜琨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4年11月15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5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35年10月14日止 | 对罪犯姜琨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2035年10月14日 | |||
李飞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10月9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3年5月4日起至2028年5月3日止 | 对罪犯李飞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28年5月3日 | (2014)南刑再初字第10003号 | |||
李刚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7年6月4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扣划缴纳人民币42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5月4日止 | 对罪犯李刚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25年5月4日 | |||
李辉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0年12月12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4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17年8月30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 对罪犯李辉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 2027年2月28日 | |||
林钦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7年11月25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8年2月5日至2031年2月4日止 | 对罪犯林钦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31年2月4日 | ||||
刘宏俣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3年4月28日 | 汉族 |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 刑期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5年2月1日止 | 对罪犯刘宏俣提请减去刑期二个月 | 减去刑期二个月 | 2025年2月1日 | |||
刘建忠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0年3月10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6月4日起,于2012年6月19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5年3月2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三个月,刑期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34年6月24日止 | 对罪犯刘建忠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34年6月24日 | (2012)青刑一初字第17号 | ||||
刘伟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3年11月24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3年9月13日起至2026年9月12日止 | 对罪犯刘伟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情况说明:被告人刘伟亲属于2020年10月10日缴纳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2026年9月12日 | (2014)烟刑一初字第50号 | ||
吕波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9年4月8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2年8月17日起至2027年8月16日止 | 对罪犯吕波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2027年8月16日 | (2013)即刑初字第912号 | ||
马建明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7年12月9日 | 汉族 |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 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 对罪犯马建明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25年10月29日 | ||||
秦明国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5年7月3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7月2日起。于2012年8月15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5年6月2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2034年12月24日止 | 对罪犯秦明国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期自2012年 | 2034年12月24日 | (2012)青刑一初字第76号 | |||
曲莫以洛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6年8月11日 | 彝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9年9月21日起至2031年9月20日止 | 对罪犯曲莫以洛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1年9月20日 | ||||
曲永田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0年5月18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2020年2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0年2月6日起至2045年2月5日止 | 对罪犯曲永田予以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45年2月5日 | (2013)青刑一初字第137号 | |||
沈海涛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7年12月31日 | 汉族 | 盗窃罪 | 被告人沈海涛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 | 对罪犯沈海涛提请减去刑期一个月 | 减去刑期一个月 | 2025年2月7日 | ||||
宋可红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2年11月24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5月28日起。于2012年6月18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5年3月2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34年9月24日止 | 对罪犯宋可红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4年9月24日 | (2012)青刑一初字第49号 | |||
孙久胜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2年9月8日 | 汉族 | 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 被告人孙久胜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31年12月4日止 | 对罪犯孙久胜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1年12月4日 | ||||
孙林涛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8年12月2日 | 汉族 | 发现漏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被告人孙林涛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06年7月18日起,于2001年4月25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 2010年2月26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0年2月26日起至2029年2月25日止 | 对罪犯孙林涛予以减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带二人连带民事赔偿人民币226524.56元。判决宣告后,孙林涛同案犯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 | 履行部分低于30%,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已回函,2022年4月1日以来非生活必需品月均消费高于134元, | 2029年2月25日 | (2000)环刑初字第313号 | |
万传彬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2年3月20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3年11月9日起;2016年7月1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6年7月15日起至2035年5月14日止 | 对罪犯万传彬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2035年5月14日 | (2011)临刑二初字第9号 | |||
王新琦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1年3月14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5年12月28日起,于2016年2月2日送山东省潍北监狱服刑改造,2018年8月2日调入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9年11月12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41年11月11日止 | 对罪犯王新琦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41年11月11日 | (2014)烟刑一初字第69号 | ||||
王旭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0年8月4日 | 汉族 | 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2022年1月26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2年1月26日起至2047年1月25日止 | 对罪犯王旭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47年1月25日 | (2013)青刑一初字第128号 | |||
王永金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2年10月27日 | 汉族 | 犯放火罪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2027年5月6日止 | 对罪犯王永金予以减刑九个月 | 2027年5月6日 | |||||
吴显才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2年3月15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34781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6年8月5日起至2031年8月4日止 | 对罪犯吴显才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1年8月4日 | |||
修维力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2年3月15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8年10月07日起至2028年10月06日止 | 对罪犯修维力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28年10月06日 | ||||
徐永哲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1年12月28日 | 朝鲜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2032年2月25日止 | 对罪犯徐永哲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32年2月25日 | |||||
许凤龙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3年5月20日 | 汉族 | 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32年3月26日止 | 对罪犯许凤龙予以减刑九个月 | 2032年3月26日 | ||||
闫心刚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4年11月29日 | 汉族 | 骗取贷款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2031年1月24日止 | 对罪犯闫心刚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31年1月24日 | |||
杨兴海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56年10月27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34年3月30日止 | 对罪犯杨兴海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4年3月30日 | ||||
杨长记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3年12月16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4人经济损失54034.05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20年1月3日起至2034年12月23日止 | 对罪犯杨长记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4年12月23日 | |||
殷启雄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2年8月18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刑期自2015年5月23日起。于2015年6月2日送潍北监狱服刑改造,2018年8月2日调入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9年11月12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41年11月11日止 | 对罪犯殷启雄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41年11月11日 | (2015)东刑一初字第6号 | |||
于东杰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1年11月20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万元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18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 | 对罪犯于东杰予以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2026年7月31日 | |||
张福武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6年09月10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42692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07日起至2025年10月06日止 | 对罪犯张福武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5年10月06日 | |||
张吉华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9年4月22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21年1月14日起至2033年1月13日止 | 对罪犯张吉华予以减刑九个月 | 2033年1月13日 | |||||
张全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4年4月20日 | 汉族 | 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 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4月25日至2028年10月24日止 | 对罪犯张全予以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2028年10月24日 | ||||
周典武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7年4月6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7年4月23日起至2029年4月22日止 | 对罪犯周典武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29年4月22日 | |||
朱天增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58年2月15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万秀珍经济损失24226.5元 | 被告人朱天增死刑 | 刑期自2016年6月8日起,于2016年6月21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8年11月26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不变,刑期自2018年6月8日起。刑期自2022年3月28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2年3月28日至2047年3月27日。 | 对罪犯朱天增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47年3月27日 | (2015)青刑一初字第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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