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文化程度 | 户籍地址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王昱帆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7年8月15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南开区,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王昱帆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15)蓟刑初字第0117号 | |||||
丁晓云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3年11月30日 | 回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北辰区, | 能够认罪悔罪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14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止 | 对罪犯丁晓云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5年5月28日 | (2015)青刑初字第0257号 | |||
杨丽娟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4年2月14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兰西县,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止 | 对罪犯杨丽娟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6年3月23日 | (2015)红刑初字第0245号 | |||
马丽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1年9月30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克东县,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对罪犯马丽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
王连枝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6年1月7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商水县, | 因贩卖毒品罪 | 该犯因贩卖毒品罪 | 刑期自2015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 | 对罪犯王连枝予以减刑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25年5月15日 | ||||
王悦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7年3月28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红桥区,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2030年1月20日止 | 对罪犯王悦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30年1月20日 | ||||
杨莉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1年9月13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蓟州区,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14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 | 对罪犯杨莉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25年8月7日 | (2015)二中刑初字第112号 | |||
刘红丽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2年1月23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红桥区,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16年9月23日起至2036年9月22日止 | 对罪犯刘红丽予以减刑 | 2036年9月22日 | |||||
秦艳红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4年3月6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东区,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秦艳红予以减刑 | |||||||
李欣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3年8月13日 | 回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北区,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对罪犯李欣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
李桂杰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7年6月17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7月8日起至2031年10月6日止 | 对罪犯李桂杰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1年10月6日 | ||||
杨秋玲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62年1月9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红桥区, | 行贿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杨秋玲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
王海燕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6年8月28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东港市长山镇,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王海燕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
季欣欣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6年4月20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季欣欣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
王莉萍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2年11月18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甘肃省甘谷县, | 非法拘禁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王莉萍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
王辉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69年1月18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北辰区,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 | 对罪犯王辉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4年11月20日 | ||||
苗雨盼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1年7月26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滨海新区,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苗雨盼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
张爽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2年7月1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 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2月6日止 | 对罪犯张爽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6年2月6日 | ||||
高晶晶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7年11月27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滨海新区,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高晶晶予以减刑 | (2015)红刑初字第0039号 | ||||||
王瑾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5年8月8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红桥区,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王瑾予以减刑 | |||||||
马正群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5年12月28日 | 回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静海区,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马正群予以减刑 | |||||||
韩鑫雨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8年7月20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津南区,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韩鑫雨予以减刑 | |||||||
殷凤杰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68年9月8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殷凤杰予以减刑 | |||||||
胡娟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2年11月2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西区, | 行贿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胡娟予以减刑 | |||||||
章卉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2年2月24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章卉予以减刑 | |||||||
王欣雨 | 市女子监狱 | 女 | 2000年5月13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宝坻区,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日。 | 对罪犯王欣雨予以减刑 | 2024年12月1日 | |||||
栾海艳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6年10月26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西区,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栾海艳予以减刑 | |||||||
贾玉华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0年4月15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东丽区, |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贾玉华予以减刑 | |||||||
马筱楠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0年4月6日 | 回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西区,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马筱楠予以减刑 | |||||||
尹彤彤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4年9月25日 | 回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地天津市北辰区, |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18年4月8日起至2028年3月3日止 | 对罪犯尹彤彤予以减刑 | 2028年3月3日 | |||||
俞秋爽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1年8月9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西区,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九年 | 对罪犯俞秋爽予以减刑 | ||||||
伍情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9年9月3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伍情予以减刑 | |||||||
陈美华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0年11月11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缴纳),在审理中已退缴非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 | 刑期自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4年9月21日止 | 对罪犯陈美华予以减刑 | 2024年9月21日 | ||||
徐记凤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91年12月18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地湖南省新宁县, | 犯诈骗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 | 对罪犯徐记凤予以减刑 | 2024年12月26日 | |||||
王敏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8年7月11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2034年4月28日止 | 对罪犯王敏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34年4月28日 | (2011)二中刑初字第36号 | |||
杨欣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7年1月22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西区,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1年06月10日起至2025年05月09日止 | 对罪犯杨欣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年05月09日 | (2008)一中刑初字第71号 | |||
刘兆君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2年4月9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南开区,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刘兆君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08)一中刑初字第70号 | |||||
吕慧芬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0年12月26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红桥区,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2年11月7日起至2030年2月6日止 | 对罪犯吕慧芬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30年2月6日 | (2007)二中刑初字第147号 | |||
黄新华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1年2月8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县,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0年06月18日起至2025年03月17日止 | 对罪犯黄新华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年03月17日 | (2005)一中刑初字第185号 | |||
邓喆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7年11月22日 | 汉族 | 我受到更为深刻的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西区,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邓喆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11)一中刑初字第59号 | |||||
吴丹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5年11月3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东区,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吴丹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10)一中刑初字第10号 | |||||
李会珍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71年8月28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法库县, | 诈骗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4年9月19日起至2032年4月18日止 | 对罪犯李会珍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32年4月18日 | (2011)二中刑初字第189号 | |||
李艳萍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3年11月4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东区, | 诈骗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3年5月28日起,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2年9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2)津02执44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本院(2013)津02刑初51号刑事判决书关于判处李艳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部分的执行),2013年7月3日入监,于2013年7月3日送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6年1月29日依(2016)津刑更3号刑事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8年9月7日依(2018)津01刑更1999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2021年6月18日依(2021)津01刑更516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现刑期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2036年5月28日止 | 对罪犯李艳萍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36年5月28日 | (2013)二中刑初字第51号 | |||
宋娟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52年7月5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南开区,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3年7月19日起至止 | 对罪犯宋娟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13)一中刑初字第52号 | ||||
于宝燕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52年3月25日 | 汉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西区, | 贪污罪 | 有期徒刑 | 对罪犯于宝燕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13)二中刑初字第9号 | |||||
王诗曼 | 市女子监狱 | 女 | 1988年2月4日 | 满族 | 在警官的帮助教育 | 住河北省遵化市西下营满族乡,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王诗曼予以减刑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13)一中刑初字第8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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