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西监狱2024-03-15减刑假释人员名单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4-03-15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罪犯姓名所在监狱罪犯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罪名财产刑刑期刑期起止呈报刑期实际裁定假释已履行满刑日期狱别号
丁敏省赣西监狱1989年5月6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丁敏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75号
杜贵平南昌监狱1972年5月16日汉族抢劫罪赔偿86130元死刑
对罪犯杜贵平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187号
高杰省赣州监狱1971年10月9日汉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罚金人民币415000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高杰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赣州狱减字第005号
龚爱国省赣西监狱1981年11月20日汉族运输毒品罪、偷越国境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龚爱国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82号
龚明辉省南昌监狱1979年9月28日汉族贩卖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龚明辉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188号
赖余华省赣州监狱1984年12月18日汉族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赖余华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赣州狱减字第009号
谭外牙省赣西监狱1980年8月24日汉族故意杀人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谭外牙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78号
王浪省南昌监狱1989年6月30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王浪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189号
姚卫昆省赣西监狱1992年4月11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偷越国境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姚卫昆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77号
钟小军省赣西监狱1968年4月14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钟小军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79号
朱志伟省赣西监狱1990年11月11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朱志伟减为予以无期徒刑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76号
陈文俊洪城监狱1976年7月17日汉族抢劫罪
死刑
对罪犯陈文俊由死刑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07号
范陆洪省洪城监狱1974年2月18日汉族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上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有期徒刑六年
对罪犯范陆洪由死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10号
景德鹏省洪城监狱1973年5月7日汉族抢劫罪
死刑
对罪犯景德鹏由死刑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06号
吴小辉省洪城监狱1975年2月3日汉族制造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吴小辉由死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02号
袁方平省洪城监狱1979年11月16日汉族制造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袁方平由死刑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08号
袁伟勇省洪城监狱1986年10月11日汉族制造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袁伟勇由死刑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09号
白云飞省赣州监狱1991年10月28日汉族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白云飞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赣州狱减字第010号
龚杰杰省南昌监狱1988年8月25日汉族贩卖、制造毒品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龚杰杰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185号
黄庆安省南昌监狱1977年1月1日汉族故意杀人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黄庆安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186号
赖坤鹏省赣州监狱1987年3月5日汉族制造毒品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赖坤鹏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赣州狱减字第007号
李斌省赣西监狱1991年11月23日汉族贩卖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李斌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81号
刘小云省赣州监狱1958年7月8日汉族故意杀人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刘小云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赣州狱减字第006号
罗建红省南昌监狱1984年9月3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罗建红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190号
马树安省赣州监狱1965年8月20日汉族故意伤害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马树安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赣州狱减字第008号
彭全安省赣西监狱1964年12月15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彭全安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80号
易军省南昌监狱1991年1月3日汉族故意伤害罪赔偿130325.98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易军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南昌狱减字第191号
张忠福省赣西监狱1973年9月16日汉族故意杀人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张忠福减为有期徒刑



(2024)赣赣西狱减字第183号
蔡锦强省洪城监狱1975年5月18日汉族贩卖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蔡锦强由无期徒刑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01号
陈思远省洪城监狱1990年7月27日汉族抢劫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陈思远由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没收,终结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民币50386元(赔偿已执行完毕)。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2020年


(2023)赣洪城狱减字第771号
黄中祥省洪城监狱1991年1月17日汉族故意杀人罪
死刑
对罪犯黄中祥由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05号
李书明省洪城监狱1978年12月10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李书明由无期徒刑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04号
罗惠辉省洪城监狱1969年5月30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罗惠辉由无期徒刑



(2023)赣洪城狱减字第772号
万义友省洪城监狱1990年6月28日汉族故意杀人罪罚金人民币8000元死刑
对罪犯万义友由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03号
张发旺省洪城监狱1977年9月4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张发旺由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2024)赣洪城狱减字第011号
张洽鹏省洪城监狱1995年10月23日汉族贩卖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张洽鹏由无期徒刑



(2023)赣洪城狱减字第773号
陈小高省南昌监狱1982年11月4日汉族组织卖淫罪罚金人民币2.5万元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19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对罪犯陈小高予以假释


2025年9月2日(2024)赣南昌狱假字第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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