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监狱2023-09-22死缓无期徒刑减刑假释人员-2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3-09-23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序号案号监区编号姓名现年龄罪名刑期起日裁判余刑刑期变动上次减刑时间幅度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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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0一监区1分监区4402080755吴胡圣49贩卖毒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20年3月7日无期徒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依(2020)粤刑更119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入监日期2018.05.24共获得表扬12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3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9次,剩余考核分24分累计扣10分,其中教育改造方面扣10分;自2018年8月17日后无扣分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经排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履行没收财产64290.49元;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2023年5月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截止目前仍未回函,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5日作出(2018)粤19执441号之一执行裁定,终结本案执行;月平均购物188.65元/152.42元,余额3542.07元;吸毒史
29081一监区2分监区4402075823陈金根55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20年12月25日无期徒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4日依(2017)粤刑更58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依(2020)粤刑更113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日依(2022)粤刑更监7号刑事裁定,撤销本院(2020)粤刑更1138号刑事裁定,对罪犯陈金根不予减刑。 入监日期2015.02.12共获得表扬9次、物质奖励1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2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7次、物质奖励1次,剩余考核分50分累计扣95分,其中劳动改造方面扣55分,教育改造方面扣40分;其中2020年11月19日因劳动考核被一次性扣50分;自2021年5月13日后无扣分减去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经排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原判赔偿34571.5元未履行;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2023年5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截止目前仍未回函;月平均购物33.75元/55.88元,余额8857.58元;暴力性犯罪
39082三监区1分监区4402077669欧阳初黎43抢劫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7年11月6日无期徒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8日依(2018)粤刑更45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入监日期2015.12.17共获得表扬16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3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13次,剩余考核分492分累计扣415分,其中劳动改造方面扣108分,教育改造方面扣307分;2018年3月20日因违反教育改造行为被一次性50分,2020年5月5日因执行警察指令时故意拖延被一次性50分,2020年6月27日因制造、藏匿违规品被一次性100分;近一年内累计扣1分;自2022年11月12日后无扣分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经排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原判赔偿35280.68元未履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2022年8月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财产刑判项履行情况,2022年10月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31日作出的(2015)东中法执字第812号执行裁定,对没收财产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月平均购物263.83元/136.94元,余额1776.15元;暴力性犯罪,限制减刑的罪犯,涉财
49083七监区2分监区4402078002曹正松37抢劫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7年9月11日无期徒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5月16日依(2018)粤刑更33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入监日期2015.10.21共获得表扬17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3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14次,剩余考核分225分考核期内累计扣4分;其中劳动改造方面扣4分,自2019年3月15日后无扣分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经排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7日作出(2016)粤19执476号结案通知书,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没收财产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月平均购物102.61/197.68元,余额13152.35元;暴力性犯罪,限制减刑的罪犯
59084十监区1分监区4402078379肖体军36抢劫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7年12月24日无期徒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1日依(2018)粤刑更95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送达日期:2019.01.24) 入监日期2016.02.24共获得表扬17次,其中死缓期间获得表扬3次,无期期间获得表扬14次,剩余考核分484分累计扣80分,其中劳动改造方面扣44分,教育改造方面扣36分;考核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累计扣1分,其中2023年2月22日因违反规定吸烟被扣1分;自2023年2月23日后无扣分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经排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原判追赃6000元未履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2019年11月、2023年7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截至目前仍未回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4日作出(2022)粤03执5473号之一执行裁定,终结对被执行人肖体军个人全部财产内容的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月平均购物118.56/64.17元,余额7072.2元;暴力性犯罪,限制减刑的罪犯
69085二监区2分监区4402083827何友36故意伤害罪无期徒刑2020年6月23日无期徒刑首报减刑 入监日期2020.10.29共获得表扬5次,剩余考核分370分无扣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经排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原判赔偿59000元未履行;罪犯已申报无个人财产,2023年5月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2023年6月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的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月平均购物84.00/119.55元,余额9380.83元
79086六监区2分监区4402082891黄聪27运输毒品罪无期徒刑2020年1月21日无期徒刑首报减刑 入监日期2020.05.15共获得表扬5次,物质奖励1次,剩余考核分394分累计扣11分,其中劳动改造方面扣9分,教育改造方面扣2分;其中2022年09月21日因劳动考核被一次性扣9分;自2022年9月22日后无扣分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经排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原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申报名下有小轿车和摩托车各一辆,2022年8月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核实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2022年10月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2日作出的(2020)粤01执3679号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月平均购物160.21元/159.87元,余额160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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