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法院 | 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罪名 | 刑期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狱别号 |
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陈军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陈军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10号 | ||
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 何志鹏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大专文化 | 制造毒品罪 | 对罪犯何志鹏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11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王进波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对罪犯王进波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12号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余军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抢劫罪 | 对罪犯余军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13号 | ||
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潘磊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潘磊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14号 | ||
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黄初云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对罪犯黄初云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15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常发亮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常发亮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16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赵政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赵政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17号 | ||
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陈万达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在职研究生文化 | 受贿罪 | 对罪犯陈万达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18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银富民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大专文化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九年 | 对罪犯银富民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19号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余晓峰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余晓峰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20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祁文红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祁文红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21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陈庆彬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陈庆彬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22号 | ||
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敖成云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对罪犯敖成云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23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彭升杰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彭升杰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24号 | ||
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万昌书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万昌书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25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李成龙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李成龙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26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彭云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彭云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27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肖云峰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肖云峰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28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罗屿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布依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罗屿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29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侯占发 | 省王武监狱 | 男 | 苗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侯占发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30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蒋安定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蒋安定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31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李阳贤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李阳贤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32号 |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李运龙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李运龙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33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杨石平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文盲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杨石平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34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刘明亮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刘明亮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35号 | ||
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程鹏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程鹏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36号 | ||
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左法文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文盲或半文盲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左法文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37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邓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邓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38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王国平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对罪犯王国平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39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尹威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尹威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40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张厚伦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张厚伦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41号 | ||
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丁乃朋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丁乃朋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42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罗梦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彝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罗梦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附带民事赔偿35000元。该犯及同案犯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43号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王雍进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王雍进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44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杜康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大学专科肆业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杜康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45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英浩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朝鲜族 | 高中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金英浩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46号 | ||
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李梦强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的有期徒刑十年 | 对罪犯李梦强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47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徐琳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徐琳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48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黄龙江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布依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黄龙江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49号 | ||
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候光荣 | 省王武监狱 | 男 | 苗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候光荣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50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刘松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高中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刘松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51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韦啟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苗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韦啟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52号 | ||
省黔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罗德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布依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罗德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53号 | ||
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袁华山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袁华山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54号 | ||
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罗平生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布依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罗平生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55号 | ||
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张志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彝族 | 文盲文化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张志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56号 | ||
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廖中涛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廖中涛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57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佟守会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佟守会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58号 | ||
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邓良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邓良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59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宋安朋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宋安朋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60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陈关伟 | 省王武监狱 | 男 | 黎族 | 初中文化 | 走私、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陈关伟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61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周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高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周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62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王世雄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王世雄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63号 | ||
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谭书伦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谭书伦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64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张兵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张兵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65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刘武达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中专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对罪犯刘武达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66号 | ||
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杨光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苗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杨光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67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王兵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王兵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68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祝光全 | 省王武监狱 | 男 | 苗族 | 文盲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对罪犯祝光全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69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陈亮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初中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对罪犯陈亮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70号 | ||
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张兴发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故意伤害罪 | 对罪犯张兴发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71号 | ||
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杨光飞 | 省王武监狱 | 男 | 苗族 | 初中文化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杨光飞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72号 | ||
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杨元敏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杨元敏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73号 | ||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李伟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小学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李伟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74号 | |||
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曹根马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小学文化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曹根马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 (2023)王武监狱死缓、无期减字第7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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