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了不请辩护律师又如何?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3-08 分类:在押人员

刑事案件要不要请律师,应该算是一个被反复提起、热度不减的话题,哪怕答案似乎已有定论。那为何还有此一问呢?主要是对家属来讲,这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作者也尝试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声明一下,作者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份就强调要请律师,更不会因为上期文章《辩护律师能做些什么?》分享了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就安利一定要请律师。本期,作者尝试站在家属的角度,来分享一下如果不请律师会怎样?家属又能做些什么?

有人可能会问,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之前你说律师能做很多工作有多大用处,现在又说不请律师会如何,结果那还不是显而易见,还用得着“装模作样”的大篇幅的讨论?

还真不是!毕竟,现实生活中,有用,但不一定必要的事情比比皆是,比如感冒,都知道看医生有用,但是一定要看医生吗?不见得,不看医生自己吃药,甚至不吃药过几天也可能会好转。

闲言少叙,还是开始讨论正题。如果自己的亲人涉及刑事案件被采取强制措施,家属全程不请律师又如何呢?我们就以普通的刑事案件的一般程序来举例介绍。

01.侦查阶段

1.传唤

亲人被警察传唤后,家属要第一时间弄清楚是哪个办案单位?地址在哪儿?因为什么原因?如果家属在场,要当场问清楚,最好知道去哪里联系谁,因为有些时候来抓人的民警和办案单位并不一致,传唤的地点也不一致。

这里提醒一下,可以周旋一下弄清楚上述问题,如果民警不愿透漏,千万不要使用过激手段妨碍执法。否则,吃亏的可能是自己,相关注意事项可以参考往期文章《万一被警察传唤该怎么办?这里有你想要的答案!》。这里简要提醒,如果是穿制服的,可以记下警号,通过110核实,如果是便衣,则要查看警官证,上面有警号。

但是,很多时候家属并不在场,直到亲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拘留,才接到通知去签通知书、拿随身物品。居住地不在一起的,甚至几天之后才收到拘留通知书,或者根本就收不到通知。

如果是及时知晓传唤地点的,估计很多家属都会急切地赶往一探究竟,结果当然是被拒之门外,基本上除了干等着什么也做不了。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家属神通广大,这里不作讨论,下同。

2.强制措施

1)取保候审

因取保候审和居所监视居住类似,就以取保候审为例。取保候审的,办案单位一般会通知家属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而且,主动取保候审的,除了怀孕、哺乳期和严重疾病之外,说明案件本身的问题不是很大,先配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再说。

办好取保候审以后,家属要监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相关义务。至于案件本身的问题,因为其本人最清楚,则可以咨询亲戚朋友或者网上咨询,比如百度、知乎,很多都是免费的,就算有偿咨询费用也不是很高。

取保候审的相关问题可以参考往期文章《能取保吗?》《被取保候审人的“紧箍咒”》《取保候审以后就万事大吉了吗?》

2)刑事拘留

如果被刑事拘留或者指定监室居住的,问题就比较麻烦,以拘留为例。首先要弄清楚涉嫌什么罪名,关押在哪个看守所

上述问题,如果知晓办案机关的,可以问一下。如果不知晓的,可以通过拘留通知书知晓,详情可以参考往期文章《3分钟带你解读刑事拘留通知书的8大秘密》;如果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就要先查询办案机关,然后咨询承办人。查询也只能通过公安机关以报失踪的方式去查了,别的机关也查不到。至于没收到拘留通知书,可以参考往期文章《为什么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

如果能联系到承办单位或者承办人,最好能打听到一些基本的案情,因为除此之外承办也不会多讲,甚至绝大多数情况除了涉嫌罪名之外根本不会多透漏一点儿。当然,这也是建立在能联系到承办人的基础上,实务中几乎都是能知晓办案单位,也能拿到承办人的电话,但是代豪永远无人接听或者接听了人不在,更别提见到面了。

弄清楚关押地点后,先凭拘留通知书送些钱和衣服,具体要求参考往期文章《你应当了解的看守所之财物接济》。因为家属不能会见,家属只能根据有限的信息查找资料,通过线上线下咨询。刑事咨询的避坑指南下期分享。

这里多说一句,如果真的了解信息有限,就算不委托辩护律师,也要找一个会见律师了解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会见一次费用也不高,不用刻意去找,看守所门口遍地都是。

了解情况或者咨询后,要求助或者自己网上下载一个模板,写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办案单位,提交的时机也是有讲究的,详情可参考往期文章《能取保吗?》

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后,承办单位3日内要给予答复。如果承办单位拒绝取保,坚持要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则家属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因为侦查阶段,只能由律师作为辩护人,家属无法和检察官联系。就算家属知道承办检察官是谁,检察官一般也不会接待的,只能尝试邮寄不批捕意见。

如果不批捕的,根据情况作出决定。不构成犯罪的,结果当然最好,无罪释放或行政处罚就行了。存疑不捕或者定罪不捕的,都是要变更强制措施的,一般是变更为取保候审,后续操作同取保候审。

如果被逮捕的,就意味着案件走向不是很理想,要做好最坏打算。家属要留意逮捕的罪名和刑拘罪名是否一致,同时还要及时拿逮捕通知书去看守所送钱和衣服。至于案件本身的问题同拘留后的操作,只是要和承办人保持沟通,及时了解何时移送审查起诉。

当然,逮捕后并不意味着就没取保候审的机会了。家属同样可以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02.审查起诉阶段

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逮捕的,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就意味着大概率会被起诉,尤其是被取保候审的,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最大的变化就是家属就可以做辩护人了。但是,要进看守所会见,还是需要检察院的许可才可以。而且实务中,对家属作为辩护人进看守所会见的限制十分严格,一般是不允许的。

同时,家属作为辩护人的,需经检察院许可,才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至于是否会许可,则要看运气,因为实务中允许的机会不是很大,毕竟相比律师,家属的客观公正性相对较小,很容易出现作伪证、毁灭证据等妨碍诉讼的情形。

至于认罪认罚,因会见及阅卷的难度,家属作为辩护人能做到的或者起到的作用也不是很多。有被害人的,争取被害人的赔偿谅解还是有必要的,相关情况可以进行咨询,相关模板也可以网上下载。

当然,如果是情节轻微的,可以争取不起诉。家属可以咨询或者自学,以准备相关材料交给检察院,然后开展听证工作。如果开展听证,这意味着不起诉八九不离十,但也要认真对待。

03.审判阶段

审判阶段,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开庭了。由于没有开庭辅导,当事人的庭审表现只能自求多福了。如果家属作为辩护人,没有经验的,可以网上看一下庭审直播学习一下,至于效果就因人而异了。

庭审可以直观地展示案件的疑点、焦点,无罪、最轻等相关证据、情节,即便认罪认罚,也可以争取法官最高不超过20%的自由裁量权,以实现更低的量刑。因此,至关重要。

当然,庭前庭后和检察官、法官沟通同样十分重要,退赃退赔、预缴罚金等同样可以成为变更量刑建议或者在量刑建议以下判决的理由,家属也要重视。

判决后,如果需要上诉的,要在上诉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本人或者家属可以代为提交上诉申请。上诉状也可以网上查找。

由上可知,越到最后,家属能做的工作越少,难度也越来越大。整个流程走下来,其辛苦程度可以想象。撇开效果不说,家属也可以对照一下,如果不请律师,自己能做到哪一步。

后记

再回到要不要请律师的问题,实务中,给出不要请律师建议的多数是公检法的工作人员,而且他们的建议也非常有市场。比如他们经常会举的律师根本不起什么作用的例子,案子本身就很轻,律师就写一个意见走个流程,作用微乎其微,甚至什么工作都没做,纯粹是博概率;又或者,案件本身就很重,请不请律师都一样重判。

不得不承认,在唯结果论的大环境下,上述建议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不能忽略的是,家属大多数时候是无法判断案情是轻还是重的。而且,现实中大部分案件都不是特别轻或者特别重,都是普通案件,律师还是大有可为的。

而且,觉得律师没有用处的建议,都是建立在公安、检察官、法官秉公执法、公正严明的基础之上的。作者也不否认现在的司法环境日趋向好,而且也认同他们常说的,公检法三者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就算一个环节掉链子,也不用怕,还可以补救。

但是,现实中公检法三道关口层层失守的例子不在少数,还是不能掉以轻心。想想佘祥林、聂树斌、呼格吉勒图、赵作海、杜培武等一系列的冤假错案就清楚了,尤其是杜培武本身还是警察,这些冤案哪一个没有经过公检法的层层把关?

最关键的是这些冤案的纠正,几乎没有一例是通过正常的申诉程序平反的。要么长期信访、要么真凶再现、要么亡者归来……

当然,有人会说这些是重大的极端案例,以此为例是不是有些夸张了?你可以反过来想想,这些重大的极端命案都能出现冤假错案,普通的案件……

作为家属的你还敢选择让自己的亲人“裸奔”吗?

诚然,正如存在很多庸医一样,确实有很多律师不够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甚至夸夸其谈,但是律师整体行业尤其是专业刑事律师行业,还是值得信赖的。

总之一句话,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如果没有医治的技术和把握,建议还是看医生吧!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388.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我们的邮箱: comment@jykss.com secpol@qq.com

联系方式:
微信号:jykss_com
QQ号:336082497
您也可以给我们留言:留言本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底部导航>>>>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今日更新16158文章 陇ICP备2023001240号-1
网站地图:sitemap sitema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