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诉监狱的人父母去世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6-15 分类:服刑人员百科知识

有一个孩子在外面犯了事,进了监狱,他的爸爸过世了,你觉得该告诉孩子吗。?

我遇到一个正在工位上操作的服刑人员,一天被车间警长带走,告诉他他在这个一个很沉重的话题,这个世界上已经举目无亲了.

有些事情只有自己默默承受,犯罪的成本和代价是人不能承受的,其恶扬善,励志更生!

Q:

我认为这件事应该让孩子知道。

首先孩子已经在监狱里改造了、为自己犯的错误买单、这个时候他父亲的去世对他来说肯定是件大事、虽然他不能为此做什么事情、但是他有权利知道而且应该知道、这样他也会很好的改造争取早日能够祭奠自己的父亲。如果不告诉的话、那么等他出来的时候找自己父亲的时候才发现的话、那么将会是一个更大的打击、一个重新面对生活的人刚开始就有一个巨大的打击不是什么好事。

其次、及时不告诉他、那么在监狱时间久的话也会知道、毕竟父母也会去看看自己的孩子、如果一直见不到父亲、我觉得孩子也会发现异常、也会知道最终的事情、这样反而不如第一时间告诉他、让他在里面好好改造、积极的活着。

所以如果发生了这种事、还是第一时间通知家人比较好、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我们知道罪犯被判入狱接受劳动教育是为了改过自新,以便将来出狱后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


但监狱毕竟不是普通的地方,罪犯的人身自由还是有所限制的,但是假如罪犯的父母双亲去世,罪犯可以申请出狱奔丧吗?


毕竟在我们国家,死者为大,孝道当前,为人子如果不能送父母最后一程,见父母最后一面这无疑是让人终生后悔的遗憾。


那么监狱会出于人道主义而让罪犯暂时出狱奔丧吗?对此,我咨询了一位老狱警,他告诉我,我们国家现在确实出台了“离监探亲”的规定。


犯在刑期,家中有直系亲属去世,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可以申请回家奔丧,但这只是理论上而已,现实中他工作了这么多年却从没有办理过一次离监探亲,不是监狱不想办理,因为这其中存在4个不为人知的难题。


监狱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管理非常严格,因为他们关押的都是有前科的犯罪分子,不得不谨慎。


监狱很少有单人间,毕竟这其实不利于对犯罪分子的改造,所以监狱房间一般都是12人制。


监狱对罪犯的作息时间也要求得非常严格,一般早上6点必须起床,8点必须要去干活,晚上7点准时看新闻联播以及每天例行的普法教育等等。


不仅仅作息时间,罪犯的个人物品也必须要摆放整齐,被子、牙膏、牙刷、毛巾等都要放在规定的位置上,被子要折成豆腐块状,就像军队要求的那样。


在监狱除了经确诊后有重大疾病不能干活的犯人以外,其他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都会安排工作,一般以服装、鞋帽、电子加工等密集型制造岗位为主,只要身体健康每个人都可以胜任。


监狱会根据每个犯人的身体情况下达每天的生产任务,年轻身体好的罪犯任务多一些,年老体弱则任务相对少一些。


监狱也会根据每个罪犯的表现情况对他们进行考核,完成生产任务的监狱会给予一定的工资,这些工资可以在监狱超市里买东西、在饭堂吃饭等,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


如果罪犯超额完成任务,甚至会有奖金和减刑的机会,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罪犯都抢着干活的原因,谁也不想别的狱友在旁边大鱼大肉而自己却就着萝卜咸菜,嘴里都淡出鸟味了。


虽然罪犯在监狱干活好处很多,但总归有一些罪犯脑回路与众不同,无论怎么样都不愿意干活,对于这种罪犯,监狱会怎么办呢?


1、批评教育,写检讨


如果罪犯身体良好,却不愿意干活或者在干活过程中磨洋工等,一般情况下狱警会单独找你谈话,对你进行批评教育。


如果再犯的话,狱警会让你写检讨书,在点名的时候大声朗读自己的检讨书。


要知道罪犯也是人,是人都要面子的,在众人面前检讨无疑会损伤自己的尊严,甚至感觉在狱友面前抬不起头来,从而老老实实地干活。


2、警告、记过处分


如果经过狱警批评教育,写检讨之后,罪犯还坚持不干活,那么紧接着监狱很可能会对罪犯警告、记过处分。


一旦被警告记过,那么罪犯的亲情电话、会见、书信等都被暂停,伙食标准降低,等到吃饭的时候,别人都是有鱼有肉,而你咸菜馒头就只能干瞪眼了。


这样持续一段时间之后罪犯自己就受不了,为了吃肉而要求主动干活。


3、关禁闭


如果罪犯经过警告依然不干活,根据《监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监狱可以对其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那么监狱将会对其实施关禁闭。


这里的关禁闭可不是想象的那么轻松,在幽暗的小房间中,只有一个小窗户,一个水泥床,一个蹲坑,其他什么都没有。


罪犯吃喝拉撒都在这间紧闭的房里,想想都难受,而且为了防止罪犯自杀,房间的四周都用软材料包裹着。


这样的日子已经够苦了,再加上一日三餐都是白开水+窝窝头,量还很少,可能只有平时的1/2,总之吃饱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当然,比这更加恐怖的是在这个小房间中,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罪犯的内心逐渐感觉到孤独、焦虑、恐惧,直至崩溃。


关禁闭时间短则7天,长则15天,但99%的罪犯都撑不过3天时间就会哭着喊着要求主动干活,很少有人可以撑过整个禁闭期。


这才是监狱对付不服改造的罪犯的终极武器,99%的囚犯都会谈紧闭房而色变。


总之,罪犯如果不听从管教,不干活的话,监狱从轻到重的逐渐惩罚,严重的话甚至会加重刑期,但如果屡教不改,监狱也会让他后悔自己的顽固不良。


我们知道犯罪分子一旦触犯刑法,那么无论是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最大的特点就是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


在服刑期间必须要按照监狱的安排进行劳动改造和教育,虽然家属也可以探监,但服刑人员出监狱却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


而劳动改造和教育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让服刑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所以国家为了鼓励一部分劳动改造态度较好的服刑人员,特地设置了离监探亲制度。


所谓离监探亲就是服刑人员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如果家中确有变故需要本人出面,可以短暂的出狱一段时间。


离监探亲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奖励性离监探亲,另外一种是特许离监探亲。


1、奖励性离监探亲


“奖励性离监探亲”,主要是监狱针对改造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允许其暂时离开监狱探望亲属,作为一种奖励手段。其申请条件为:


(1)分级管理定为宽管级的;


(2)有期徒刑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监狱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七种情形之一的


(3)探亲的对象:父母、子女、配偶;


(4)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监狱所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


“奖励性离监探亲”必须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探亲的期限一般在3-7天。


2、特许离监探亲


特许离监探亲主要针对服刑人员家里亲人病危或者遇到重大病故,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及服刑人员改造考虑 ,准许其暂时出狱探亲。其申请条件为:


(1)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好的;


(2)罪犯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3)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证明;


(4)特许离监限定在监狱所在地的省(区、市)行政区域内。


“奖励性离监探亲”同样必须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探亲的期限为1天。


首先服刑人员要对照申请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如果确信符合的话,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1、奖励性离监探亲审批程序


(1)服刑人员本人向监狱申请,填写《罪犯离监探亲审批表》,然后分监区、监区集体讲座提出意见,监狱主管部门审查,主管监狱长审批。


(2)经批准同意离监探亲的服刑人员,由本人提出亲属或监护人为保证人,保证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监狱主管部门办理保证手续;


(3)离监探亲的罪犯在家的期限为三至七天(不含在途时间)。


2、特许离监探亲审批程序


(1)服刑人员亲属或监护人持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服刑人员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证明等材料向监狱提出申请;


(2) 监狱按照离监探亲的审批程序予以审批;


(3)服刑人员在家的期限为一天,罪犯由监狱派警察带回。


从离监探亲的条件和审批流程可以看出,对于服刑人员的离监探亲,要经过层层审批,非常严格,一般人即使成功也很难参加葬礼,只能在监狱中流着泪悔恨自己为啥这么冲动。


老狱警告诉我:自己工作了近10年,但还没有经历过离监探亲,因为其中存在4个不为人知的难题,如果不解决的话,罪犯想出狱奔丧几乎不可能。


1、耗费警力资源


离监探亲对罪犯是天大的好事,毕竟谁不想见父母的最后一面呢?尽孝道是融在我们骨子里的东西,谁都不可能违背。


然而,对于罪犯是好事,对于监狱却未必,甚至一定程度上监狱并不希望离监探亲的执行,因为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


押送服刑人员回家奔丧需要使用专车接送,专人看押,其中包括武警2名,民警2名,监狱领导1名,也就是说最少需要5个警力资源围绕在一个人身上,而且长达3-7天。


监狱本身的警力资源就非常紧张,所有人都在身兼数职,负重前行,再分出一部分警力押送服刑人员,监狱方面自然不愿意。


2、审批手续较为繁琐。


离监探亲要服刑人员申请,然后一层一层向上申报,最后监狱长签字确认,整个流程非常繁琐,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走完流程。


而不走完流程,监狱就不可能放人走,而等到流程走完,大概率葬礼已经结束,再回去徒增伤悲而已。


而且尽管有专人看押,但谁都不能保证在中途会不会发生什么事情,万一葬礼途中,罪犯趁机逃走,那么监狱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所以监狱自然不愿意承担这份风险。


3、层级协调困难


离监探仅需要县级以上医院的死亡证明,还需要当地村委会签字以及当地派出所和户籍所在地基层主管领导做担保。


不仅如此,还需要当地公安协调派出警力看押犯人,防止服刑人员家属从中做出过激行为,而监狱和公安是两个平级系统。


而且当地公安其实也不愿意承担这份风险,完全是吃力不讨好,所以协调起来耗时耗力,比较困难。


4、财政无预算


服刑人员回家奔丧对于监狱来讲需要出动人力/物力和财力,执法成本不小,而通常监狱在年初财政预算的时候,并不会专门做离监探亲的财政预算。


也就是说,离监探亲的费用,监狱最后很可能没法通过正常途径报销,没有好处只有坏处的事情,监狱自然不愿意做,否则岂不是自找麻烦?


综上所述,服刑人员回家奔丧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行性,实际中很少有成功的案例。


为了让服刑人员安心改造,监狱方面一般也会让服刑人员知道家人去世的消息,以防止他们情绪波动,难以管理,这就是为什么离监探亲很难执行的原因所在。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只有进过监狱的人才知道自由的可贵,那是我们奋斗的基础。


学会控制情绪,千万不要意气用事,否则等到你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双亲去世你都无法参加葬礼,送他们最后一程,你才会知道什么叫子欲养而亲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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