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继母”虐待、暴力殴打6岁男童致其死亡,被判死刑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5-29 分类:新闻动态

5月29日上午,安徽高院发布了2022年安徽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记者对案例进行了详细梳理,展现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典型意义,以示提醒。

  【基本案情】 马某(另案处理)与王某乙婚后生育一子马某某,后王某乙外出下落不明。

  2017年10月起,王某甲在与郑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马某以夫妻名义在马某家中共同生活,并提出让马某的父亲抚养马某某,马某未同意。

  为发泄不满,王某甲长期对马某某辱骂、殴打、饿饭,并强迫其从事超体力劳动,致马某某身体多处受伤,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

  2020年6月26日5时20分至27日6时29分,王某甲先后采取用棍棒击打身体、掌掴头面部、用绳索捆绑双腿后头朝下悬挂梁柱、抡起重摔、掐脖颈上下摔打等方式,连续对马某某实施暴力殴打行为,致马某某(殁年6岁)因头部遭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体表挫伤属于轻伤一级。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认为:王某甲长期虐待幼童马某某,2020年6月26日晨至27日晨对马某某连续实施暴力的程度已超出虐待的范畴,故对该行为单独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王某甲行为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重婚罪虐待罪,应予数罪并罚。王某甲以特别残忍的手段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一名幼童死亡,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王某甲死刑。

  【典型意义】这是一起典型的暴力伤害未成人权益的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特殊、优先保护。安徽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道德底线的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严惩,对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的极少数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决不手软。本案对王某甲依法判处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坚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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