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教师姜文华杀害学院书记案一审开庭,择期进行宣判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5-23 分类:新闻动态

复旦大学教师姜文华杀害学院书记案一审开庭,择期进行宣判

2023年5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姜文华故意杀人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文华因故对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产生不满。经预谋,姜文华于2021年6月7日14时许,在复旦大学光华楼王永珍办公室内,持刀朝王永珍刺切数十刀,致王当场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姜文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诉讼代理人发表了代理意见。被告人姜文华及其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量刑等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当事人家属、社会公众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嫌疑人

姜文华


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师

姜文华,男,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师。

2021年6月17日,复旦大学官网发布《关于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几点情况说明》:经查王永珍、姜文华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二人没有合作发表情况,也不存在剽窃学术成果的情况。 [2] 6月21日报道,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姜文华批准逮捕。 [3]

2023年5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姜文华故意杀人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5]


2004年复旦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士,2009年美国Rutgers University统计学博士,2009至2011年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和Johns Hopkins University从事博士后研究。 [4]

2016年9月起,姜文华以青年研究员岗位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须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每年进行;聘期考核在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期满当年进行,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实行“准聘-长聘制”的青年研究员,首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学校与其签订第二个3年聘期合同。第二个聘期考核合格,且在两个聘期内已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则进入长聘教师系列。学校与姜文华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姜文华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019年6月,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2019年7月,经姜文华本人申请,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学院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2020年11月,经姜文华本人再次申请,学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再次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又一次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

截至2021年6月7日,姜文华与学校签订的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满,学校并未作出与姜文华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杀害同事

主词条:6·7上海持刀伤人事件

2021年6月7日14时52分,杨浦区邯郸路某大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民警迅速到场将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9岁,该校教师)控制,经120现场确认,被害人王某(男,49岁,系姜某同事)已死亡。 [1]

2021年6月17日,复旦大学官网发布《关于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几点情况说明》,回应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澄清事实、以正视听:2021年6月7日下午,我校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同志不幸遇害身亡。经查王永珍、姜文华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二人没有合作发表情况,也不存在剽窃学术成果的情况。 [2]

批准逮捕

2021年6月21日报道,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姜文华批准逮捕。 [3]

一审开庭

2023年5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姜文华故意杀人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文华因故对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产生不满。经预谋,姜文华于2021年6月7日14时许,在复旦大学光华楼王永珍办公室内,持刀朝王永珍刺切数十刀,致王当场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姜文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诉讼代理人发表了代理意见。被告人姜文华及其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量刑等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当事人家属、社会公众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5]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1103.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我们的邮箱: comment@jykss.com secpol@qq.com

联系方式:
微信号:jykss_com
QQ号:336082497
您也可以给我们留言:留言本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底部导航>>>>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今日更新16158文章 陇ICP备2023001240号-1
网站地图:sitemap sitema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