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北江监狱-2025-08-21-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陈朝)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5-07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项目 内容
文书类型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案件编号 [2025]粤狱刑暂字第152号
罪犯姓名 陈朝
性别
出生日期 1951年1月11日
民族 汉族
罪名 合同诈骗罪
判决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 2022年9月9日
刑期 有期徒刑12年9个月
罚金 人民币50万元
原判刑期起止 2018年6月21日至2031年3月20日
原服刑监狱 广东省北江监狱
暂予监外执行原因 患病(病情危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批准执行日期 2025年8月20日
决定机关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5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bjjy.gd.gov.cn/ywgk/xfzxgs/content/post_4762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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