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明康监狱-2025-07-29-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黄伙有)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5-07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整理

罪犯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姓名 黄伙有
性别
出生日期 1980年2月6日
民族 汉族
捕前住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案件判决信息

项目 内容
案由 放火罪
判决法院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 2023年7月26日
刑期 有期徒刑2年
刑期起止 2025年3月17日至2027年3月12日
服刑地点 广东省明康监狱

暂予监外执行信息

项目 内容
文号 【2025】粤狱刑暂字第131号
提请机关 广东省明康监狱
执行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暂予监外执行起始日期 2025年7月23日
决定日期 2025年7月29日
决定机关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文件分发信息

类型 单位
主送 广东省明康监狱
抄送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http://mkjy.gd.gov.cn/xxgk/gsgg/xfzxgs/content/post_4751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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